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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监委首例“留置”案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 2018-11-23 18:17:46 来源: 市纪委监委

 

“被告人,你于何时被采取强制措施?”

“我于2018年5月9日被广元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

11月22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旺苍县政协原副主席杨忠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一案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广元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起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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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旺苍县政协原副主席杨忠涉嫌受贿、单位受贿案庭审现场

当天,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隆斌和市县纪委监委机关经信系统共计150余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庭审全程通过新浪网同步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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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广元市纪检监察机关、经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主体身份、犯罪事实和量刑证据等内容相互质证,并就刑事案件追诉期、部分金额定性、是否存在立功情节、是否属于自首等焦点进行充分辩论。

由于我党性缺失,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化,没有守住法纪底线,最终走到了今天的地步,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更对不起家人,我真诚悔过、认罪伏法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杨忠当庭忏悔。他诚恳地说:“我要感谢纪检监察机关在对我的犯罪行为进行审查调查期间,不辞辛劳,作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我的事情时间跨度长达17、8年,涉及事情繁多,他们客观真实的查清了事实,客观公正的对待事物,既查处了我的违纪违法行为,也体现了党宽严相济的政策。”

据悉,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打造讲政治、有定力、强担当、过得硬政治机关和干部队伍要求,迅速启动大练兵活动,全面推行模拟庭审、旁听庭审制度,同时通过实战练兵个案研讨以案代训等方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案件查办中,严把政治关、证据关、程序关,强化收集、固定、审查证据的能力,充分保障被调查人各项权利,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通过今天的庭审,我对法法衔接的理解更加深刻,法法衔接要求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案件,在事实认定和证据收集、审查、运用上,要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刑事审判的标准相符合。首先要按照刑法关于各具体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标准去收集相关证据;其次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证据标准收集、固定、甄别和运用证据;再次要严格依照监察法的规定,文明规范地运用各项监察调查措施;还要通过监察调查,达到案件实体上的穷尽,程序上的规范有效。”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雍明星参加完庭审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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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党员领导干部全神贯注旁听庭审

今天,现场旁听了庭审,这不是我第一次旁听对领导干部的庭审,但这是让我感触最深的一次庭审。应该说杨忠曾经也是一名好干部、好领导,也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是最终就是因为理想信念不坚定,没有守住底线而身陷囹圄,这也告诫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才能秉公用权!前来参加庭审的朝天区经信局长乔发福感叹道。

为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广元市坚持完善警示教育季度大会制度,通过提升“一书一片基地”警示教育作用,探索将违纪干部忏悔书印发案发单位组织学习,召开案发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程序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先后组织5200余名党员干部到广元监狱、广元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印制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读本7000余册(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00余起,编发廉政提醒短信30余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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